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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印章知识
共青团中央关于各级团组织印章问题的规定
2017-07-31

共青团中央关于各级团组织印章问题的规定 (79)中青字第10号各级团委使用的印章式样,是团中央一九六五年规定的,十多年来,由于团的组织不够健全,印章的保管和使用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有的团委印章以散失刻制。为此,将各级团组织印章的式样和管理方法重新制定如下:一、印章的形状。各级团委的印章圆形`单边。印章中央刊五角星(实心),星两旁刊单横线。印章上的文字酌情分成两行或三行,一行自左而右环刊于星和单横线的上边,另一行或两行自左而右横刊于星和单横线的下边。二、印章的规定:1. 团中央委员会:直径五公分,圆边宽零点一五公分,五角星:零点九公分,星两旁的单横线各长一点二公分。2. 各省`市`自治区团委,团中央各直属团委,全国铁道团委和团中央各部(厅):直径四点四公分,圆边宽零点一五公分,五角星,直径零点七公分,星两旁单横线各长一公分。3. 各地`县`区`社团委和省`市`自治区团委各部及其所属单位,以及需要刻制印章的团组织:直径四公分,圆边宽零点一五公分,五角星,直径零点六公分,星两旁单横线各长零点九公分。三、印章的文字。一律用仿宋体和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民族自治地区团组织的印章,应并列汉文和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团组织名称一般应写全称,如文字过多时,也可适当使用通行的简称。使用印章时,一律用红印色。四、印章的制发:1. 各省`市`自治区团委,团中央各直属团委,全国铁道团委的印章,自行刻制,报团中央备案。地以下各级团组织的印章制发办法,由各省`市`自治区团委规定。2. 各级团委所属部(室)的印章,由该级团委按规定自制。印章的质料,由制发机关根据当地物质和技术条件自行选定。五、印章的使用。启用印章的具体时间,由使用印章的单位决定,并通知有关单位。各单位的印章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印模和启用印章的通知,应归入本单位档案保存。六、印章的缴销。印章因组织机构变动,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使用印章的单位应向有关单位发出停止使用印章的通知。通知归入本单位档案保存,旧印章交由原制发单位处理。停止使用的印章,保存一定的时间,经过鉴定和领导的批准,除少数有历史价值的需要长期保存以外,一般的即可销毁。七、团的支部委员会不刻制印章,支部文件以支部书记签名为凭。如果确实需要刻制印章,应报请上级团委决定制发。八、军队中团组织的印章式样和管理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青年处制定。九、在规定下达后,以前所发有关印章的规定即行作废。现用旧印章可以继续使用,但须 在一九七九年底以前按规定更换完毕。

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
2017-07-31

民政部、公安部令[1993]1号 1993年10月18日发布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公安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公安局:    现颁布《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保障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印章的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3】21号),现对社会团体印章的规格、制发和管理办法规定如下:一、印章的规格、式样和制发 (一)社会团体的印章为圆形。 (二)全国性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四点五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的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出具证明,经该社团总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制发。 (三)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四点二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由地方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出具证明,经该社团总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由地方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制发。 (四)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印章的尺寸式样及制发与其总部印章相同。 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印章名称前应冠其总部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可以自左而右横行。 (五)社会团体主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单位按其登记注册或批准的名称刻制印章。二、印章的名称、文字、字体和质料 (一)印章所刊名称,应为社会团体的法定名称。印章所刊名称字数过多,不易刻印清晰时,可以适当采用通用的简称。 (二)民族自治地区社会团体的印章,应当并列刊汉文和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 (三)有国际交往的社会团体印章,需标有英文名称的,应当并列刊汉文和英文。 (四)印章印文中的汉字,使用宋体字并应用国务院公布实行的简化字。 (五)印章质料,由制发机关自定。三、专用印章的制发 (一)钢印直径最大不得超过四点二厘米,最小不得小于三点五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批准后刻制。 (二)其他专用章,在名称、式样上应与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公安关批准后刻制。四、印章的管理和缴销 (一)社会团体的印章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启用。 (二)对社会团体非法刻制印章的,由公安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对其直接责任者予以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主管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三)社会团体应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印章应有专人保管,对于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保管人和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社会团体变更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到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交回原印章,重新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刻制新的印章。 (五)社会团体办理注销登记,应将全部印章交回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封存。 (六)社会团体被撤销,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收缴其印章。 (七)社会团体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可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八)对于收缴和社会团体交回的印章,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登记造册。定期销毁,并将销毁印章的名册送公安机关备案。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1年1月12日发布的《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2017-07-31

民政部、公安部令【2000】20号 2000年1月19日发布施行为了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管理,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制定本规定:一、印章的规格、式样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分为名称印章、办事机构印章和专用印章(专用印章分为钢印、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一律为圆形。    由国务院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印章直径为4.5厘米,办事机构的印章直径为4.2厘米。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印章直径为4.2厘米,办事机构的印章直径为4厘米。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专用印章必须小于名称印章且直径最大不超过4.2厘米,最小不小于3厘米。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其中办事机构印章中的办事机构名称及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中的财务专用、合同专用等字样,刊在五角星下面,自左而右横排。二、印章的名称、文字、文体    印章所刊的单位名称,应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名称;民族自治地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应当并列刊汉文和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国际交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需要刻制外文名称的,将核准登记注册的中文名称译成相应的外国文字,并列刊汉文和外文。    印章印文中的汉字,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三、印章的刻制审批程序    民办非企业单位刻制印章须在取得登记证书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及印章式样,经批准后持登记管理机关开具的同意刻制印章介绍信及登记证书到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方可刻制。四、印章的管理和缴销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经登记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启用。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印章应当有专人保管。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保管人或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变更登记、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到登记管理机关交回原印章,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可以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重新刻制的印章应与原印章有所区别。如五角星两侧加横线。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及时将全部印章交回登记管理机关封存。    (六)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销,应当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其全部印章。    (七)登记管理机关对收缴的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交回的印章,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销毁。    (八)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到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擅自刻制印章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并收缴其非法刻制的印章。    (九)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承制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企业,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五、本规定发布之前已按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过程中,通过复查登记的,其印章规格、式样、名称、文字、文体符合本规定的,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后可继续使用;不符合的应重新申请刻制;未通过复查登记的应停止活动,向业务主管单位交回原有印章,并由业务主管单位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销毁。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社会力量办学印章管理暂行规定
2017-07-31

(国家教育委员会令、公安部令【1991】17号  1991年8月21日发布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保护社会力量办学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印章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社会力量办学,系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企业事业组织、民主党派、人民团体、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以及经国家批准的私人办学者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包括在社会上独立设置的补习、辅导、进修等教育组织,下简称学校)。  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法院、检察院等直接举办或间接举办的面向社会(本单位以外)招生的非学历教育学校的印章,也按本规定管理。第三条 学校用印章行使规定范围内权力,履行规定范围内的职责,并对由其产生的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四条  学校须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批准后,方可刻制印章。各级各类补习班、辅导班、培训班、进修班等,不得刻制印章。第五条  学校刻制印章,必须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到指定的刻字社或工厂刻制。第六条 学校印章的样式、尺寸。 一、 学校及其所属职能机构的印章一律为圆形。 二、  高等院校印章的直径为4.2cm,其所属职能机构印章的直径为4cm。中等(含中等)以下学校印章的直径为4cm,其所属职能机构印章的直径为3.8cm。 三、  各级各类学校钢印的直径一律为3.6cm。 四、 学校印章所刊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中心部位刊五角星或校徽。 五、  学校职能机构印章自左而右环行学校名称,职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第七条  学校及其职能机构的印章所刊名称、刻章枚数,须以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变动。第八条  印章印文使用宋体汉字和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民族自治区的学校印章,应并刊汉文和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印章文字较多,不易刻制清晰时,可适当采用通用的简称。第九条 学校不刻制外文印章,确需刻制外文印章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第十条 学校印章须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并由教育行政部门正式行文启用。第十一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由学校法人代表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使用印章应严格审批。第十二条 学校变更名称,应将原印章交到批准办学的教育行政部门,刻制新印章按本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印章丢失,须向同意和批准刻制印章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并声明作废。刻制新印章按本规定重新申请。第十四条 学校终止办学,须将学校印章及所属全部职能机构的印章交到批准办学的教育行政部门封存。第十五条  学校被停办,由批准办学的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印章,对拒不交出者,由教育行政部门提请公安机关收缴。第十六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印章造册登记,留存印底;对收缴和学校呈交的印章,应报请公安机关予以销毁。第十七条  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和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刻制学校印章者,由公安机关处以500元罚款,并收缴其非法刻制的印章。第十八条  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私自承制学校印章的工厂、刻字社或个人,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九条 丢失印章和违反规定使用印章,应追究保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惩处。第二十条 各地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公安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印章损坏的原因?及日常保养
2017-07-31

1.光敏印章  光敏印章如果出现印迹不清的情况,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补充的印油非同一类型品牌印油,使印章的性能起了变化,印章的物理性能被改变,出现闭孔或是溶涨变形 ,失去渗透能力,或堵塞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出现对光敏印章来说是致命的,会对印章印面的平面形状损坏,导致印章印迹不清晰。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补充印油就必需使用同一品牌的印油。2.回墨印章  回墨印章印迹不清晰的原因有:印台在不使用的情况下长期受压而变形,使它比原来的平面降低了,所以会有些地方粘不到印台;印台添加过油性印油或溶济型印油,使印章面的橡胶已溶涨变形,是印章面本身不平造成。  要避免回墨印章印迹不清晰,补充印油应使用同一品牌的印油,还需要保持印章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印章面是离开印台面的,无论是国产的还是进口的回墨印章,一般都有一个卡扣功能来锁定印章。不用的时候一定将卡扣锁定!3.牛角印章、黄杨木印章、红胶印章  需要沾印油的印章材料有:牛角印章、黄杨木印章、红胶印章或铜印章等,这些印章材料都与各类印油有很好的亲和力,如果出现印迹不清晰有两种可能(铜印章不会出现以下的情况)。一种是印章保管不当变形,造成印面不平;另一种可能就是印章材料非天然材料。  避免印章保管不当变形,造成印面不平这种情况需注意不能将印章完全裸露在空调下或是太阳直接照射,天然材料在经过风干过程中会自然变形,变形后出现印面不平有些地方盖不到,影响印章的正常使用。印章材料非天然材料,比如一些便宜的牛角其实是合成胶(即是假牛角印章)不但不易粘印油而且很快会被印油腐蚀或材质破损;应尽量选择正规的刻章公司制作印章,尤其是印鉴章,如果印鉴章损坏或变形更换手续浪费时间又浪费钱财。  在印章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与我们的客服人员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贴心、详尽的服务。

火漆将令:欧洲古老家族的历史见证
2017-07-27

  老电影里老看见在鹅毛笔的年代有一种用来封信的印章很好玩。  BBC的古装剧看多了,难免会陷入一种怀旧情结,脑子里全是音节低调的传统英语,听到巴洛克音乐就想跳舞,优秀男女青年的标准是lady and gentleman,小心翼翼的端着茶杯,膝头放着小小的精装硬皮书(虽然内容可能仅仅是少女流行通俗读物),言谈举止恰到好处……OMG,简直是中了英 国乡村土地主阶级的毒了,但是最有感觉的,还是莫过于常常见到的剧中主人公拿着沾水笔用花式字体在厚厚的白纸上写着用词委婉的话语——哪怕是一张几句话的 便条,写完后必定细细折好,变成一个信封状,正面写人名,背面用类似融化的红色蜡油一样的东西粘合,盖上主人的私印,喊来仆人“给我送邮局,2便士(加急)的邮票”,哪怕是男人写信,也会精心完成这样的步骤,看的怀古之人真是心里痒痒,今天才知,这便是一种叫做“火漆”的玩意。  古代欧洲没有印泥,都是用火漆这种东西,先烧化在信封或文件上,然后再用戒印盖戳,干后很脆 ,形成厚厚的一块,谁要是拆信印戳必会破碎,有时信封外也会系着细细的绳子或漂亮的丝带,接头跟封口在一起滴上火漆再盖章,更加保险美观。而那款印的内 容,通常则是家族徽章:所谓的纹章是也,说白了就是家族LOGO。一般人可能都认为徽章是古老家族、贵族特有的,其实不然,人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家族徽章, 只是穷人多半不在乎这个罢了,就像中国的穷人也无印而都是按个手指印了事,况且电视里又只有富人写信盖章的镜头所以才造成这种印象。据说欧洲的这种泥印用 法是从中国传入的,来源于中国古代的封泥,用来封存官方的重要物品,记得当年《宰相刘罗锅》里面,广西巡抚给乾隆进贡的荔浦芋头,大筐外面栓着的麻绳扣, 就是用封泥封存完了加盖官印的。  火漆 又叫封口漆。传说汉刘邦皇帝有用过,在香港的一个拍卖会上,以四十万港币拍卖成交。又一说是由法国人鲁索在1626年左右发明。他通过试验,把不同比率的 焦油、辰砂和虫漆(印度的天然漆)混合加热成火漆,颜色呈红色或棕红色,再选用合适图案的金属模子,打印在尚未凝固的火漆上,冷却后即可留下清晰图案。火 漆是胶合剂的一种,稍异于胶水、浆糊的特种胶合剂。文具上固时常用到,即在日用上也经常使用,如一切重要文件的避免偷拆,以及封因一物等等,均须用及火 漆。火漆的制成品为条状物体,不易损坏,故无所谓所装,也能发售。包装分为二十条或一打分别包扎以便于发售。   性状:  灰棕色的固体块状称为本色火漆  红色的固体块状称为红火漆   另,“火漆”指的是明代用二火铜铸的铜钱。  配方:  松香60g,虫胶片20g,人造威尼斯松脂20g。制法是先将松香及虫胶片置于磁皿或铜器中(切不可用铁器,以防变质),加热至全部熔融后,缓缓将人造 威尼斯松脂加入,除火等其自行冷凝。如欲着色,当冷至适当温度时,将色料加入搅拌均匀,然后再倾入模型中,使其凝结,等全部固结后即可取出。  火漆的着色只须加入能溶于油脂的色料即可,常用的火漆色料为红与黑二种,红色是银朱,黑色是灯煤。色料的用量为火漆的25%左右。  原料:  1、松香:松香为松柏科植物及其它松属各种植物的树干部及树皮中所渗透出一种油脂,干燥后即成淡黄色的脆块。其裂面呈条纹状,香味颇类松节油,不溶于水 而能溶于酒精、醚、酮以及冰醋酸中而呈透明状,也能溶于氯仿中而成混浊状,如置于空气中点火燃,则能发出浓烟。松香的熔点软低,天气稍热,即易软熔。如用 蒸馏法将其所含挥发性松节油去除,即可得到一种透明呈琥珀色的脆块,此即市售的透明松香。松香学名树脂。  2、虫胶片:印度榕树上的一种小昆虫为保护自己,刺破树皮所流出的树胶。  虫胶片为带黄褐色或赤褐色的透明脆片,不溶于水,能溶于热酒精、氢氧化钾溶液、氢氧化钠溶液、硼砂溶液中,稍一加热即能熔融。   3、人造威尼斯松脂:是一种人工制成品,由松香62.5份和来麻仁油22.5份共置锅中,用直火加热融熔,熔化后除火,再加松节油15份,并不停搅拌而成。  4、银朱即红色硫化汞,灯煤即烟灰。  制作  火漆封印是西方人用来封缄信笺包裹的东东,爱看西方古典剧的人都见过吧  而火漆印上通常都刻着主人的徽章图案,印出来的封印带有立体花纹,非常漂亮  火漆封缄又称为 封蜡,是中世纪欧洲用来防止他人私自打开信件.   英文名:Sealing Wax  火漆(即封蜡,用于邮政信件,文件或密件封口,以防止被他人打开),是一种比较古老的东西,古代人们在重要的文件或信件、密件、包裹等的封口处滴上烧化后 的火漆,乘热盖上章,这样任何人讫图私自打开,都会造成火漆破损。至于其具体的特性,很难描述,大概和做蜡烛的材料差不多,因为它又叫封蜡 (Sealing Wax)。  公元前3000年,亚述人和埃及人的泥版信装在泥制的外套内,这是世界上最早的信封。后来人们把用动物皮和羊皮纸写成的信卷成一卷,外边用窄皮条(经 常取自同一张动物皮)捆扎,再用火漆封缄。随着纸张的出现,信被折叠起来,信纸背面用于书写姓名、地址和有关的邮寄说明,信纸各边封口用火漆封缄,这种做 法在欧洲一直延续到19世纪60年代,在世界的其他地方甚至还要晚一些。  最早的纸信封是手工制作的,制作顺序是:裁剪纸张,折叠四个角,使四角的一部分重合,把信放进去,在背面用火漆把四角的重合部分封严。早在1790 年,法国就用机器制作过信封,但未获普及,这是因为使用机制信封邮费实际上增加一倍。1840年以后,邮费不再按纸的张数计算,信封才逐渐地得到广泛使 用。虽然如此,在英国将信封的外缘折叠上来,然后用胶或火漆封缄的习惯,一直持续到19世纪50年代。1840年以前经邮寄使用过的信封现存数量极少,因此成为集邮者高价争购的邮品。  欧洲中世纪国王统治,除了武力征服外,也要由文牍来经营,颁发诏书,统计财政。因此玺诏文书制度也不断发达起来,并推动了君主印章体制的完善。罗马帝国灭亡 后,行政印章体系也不同于昔日,只有少数国王才拥有印章。受罗马文明影响,早期法兰克等国国王印,一般为“宝石印”,通常在指环上镶一宝石,于宝石上刻 印,直径约为5-6厘米,一般采用圆形,印面构图简单,由铭文与图形组成,铭文为皇帝的名字与头衔,图形为皇帝的头像或半身像。从奥托二世开始,一种为后 世奉为君王印造像设计圭臬的印章形式——“庄严法玺”开始流行起来,这种印章设计,一般为皇帝身着皇袍,头戴王冠,坐在王座上,右手手持权杖,左手托着十 字架球。后来又出现了双面印鉴,正面为庄严法像,背面一般为国王的骑士印,或国王家族的族徽印。这种主要用于正式诏令文书的国王印,通常被称为“行政大玺 ”。  随着时代的发展,纸张代替了羊皮纸,火漆代替了蜂蜡,一种被称为“私玺”的印章形式开始出现。这种印章形式实际上也被视为对早期国王印(“宝石宝”) 的一种复辟。这种私玺后来也衍生出更小的指环印,主要用于国王的书信封缄。私玺一般为单面印,上面主要刻有王家徽章。铭文很简单,一般为“某某王秘记”, 因此有时又被称为“秘印”。  国王的“行政大玺”一般只刻一枚用于终身。但如果遇到新的封号,需要再刻新印,如英王爱德华三世1340年正式宣布为法国与英国国王时,曾刻了一个 印,当他1360年再次宣布为法国国王,并签订“布列丁尼条约”时,他又刻了一个新印。一般情况下,新王继位时,要举行仪式将旧王玺印(尤其是“行政大玺 ”)销毁。爱德华三世继位后几个月,便举行仪式将其父亲及祖父用过的玉玺当面敲碎。至于国王私玺,则没有数量等方面的专门规定。  现代火漆的制造: 火漆是胶全剂的一种,渤稍异于胶水、浆糊,而为特种的胶合剂。文具上固时常用到,即在日用上也经常使用,如一切重要文件的避免偷拆,以及封因一物等等,均须用及火漆。火漆的制成品为条状物体,不易损坏,故无所谓所装,也能发售。包装分为二十条或一打分别包扎以便于发售。   配方:松香60、虫胶片20、人造威尼斯松脂20。制法是先将松香及虫胶片置于磁皿或铜器中(切不可用铁器,以防变质)。加热至全部熔融后,缓缓将人造威尼斯松脂 加入,除火等其自行冷凝,当冷至适当温度时,如欲着色,即可将色料加入搅拌使匀,然后再倾入模型中,使其凝结,等全部固结后即可取出。  火漆的着色只须加入能溶于油脂的色料即可,普通应用的火漆的色料为红与黑二种,红者是加入色料银朱而成,黑色是加入色料灯煤而成,其份量约在每百份火漆基本剂中,加入二十五份的色料即行,换句话说,色料的需要理为其四分之一。   火漆一般是带有家族徽章的。

电子签名法
2017-07-27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数据电文第三章 电子签名与认证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第三条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第二章 数据电文         第四条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保存要求:  (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二)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内容;  (三)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  第七条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  第八条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二)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三)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四)其他相关因素。  第九条数据电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发件人发送:  (一)经发件人授权发送的;  (二)发件人的信息系统自动发送的;  (三)收件人按照发件人认可的方法对数据电文进行验证后结果相符的。  当事人对前款规定的事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数据电文需要确认收讫的,应当确认收讫。发件人收到收件人的收讫确认时,数据电文视为已经收到。  第十一条数据电文进入发件人控制之外的某个信息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  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  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接收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接收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发送或者接收地点。  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接收地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三章 电子签名与认证         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电子签名人应当妥善保管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电子签名人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时,应当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该电子签名制作数据。  第十六条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第十七条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和经营场所;  (四)具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  (五)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从事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经依法审查,征求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后,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电子认证许可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取得认证资格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互联网上公布其名称、许可证号等信息。  第十九条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公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并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备案。  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应当包括责任范围、作业操作规范、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事项。  第二十条电子签名人向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申请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应当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收到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身份进行查验,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第二十一条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应当准确无误,并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名称;  (二)证书持有人名称;  (三)证书序列号;  (四)证书有效期;  (五)证书持有人的电子签名验证数据;  (六)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的电子签名;  (七)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内容在有效期内完整、准确,并保证电子签名依赖方能够证实或者了解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所载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拟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的,应当在暂停或者终止服务九十日前,就业务承接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有关各方。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拟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的,应当在暂停或者终止服务六十日前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报告,并与其他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就业务承接进行协商,作出妥善安排。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未能就业务承接事项与其他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达成协议的,应当申请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安排其他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承接其业务。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被依法吊销电子认证许可证书的,其业务承接事项的处理按照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妥善保存与认证相关的信息,信息保存期限至少为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失效后五年。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制定电子认证服务业的具体管理办法,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根据有关协议或者对等原则核准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在境外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与依照本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电子签名人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未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未向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或者有其他过错,给电子签名依赖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电子签名人或者电子签名依赖方因依据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电子签名认证服务从事民事活动遭受损失,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未经许可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未在暂停或者终止服务六十日前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不遵守认证业务规则、未妥善保存与认证相关的信息,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电子认证许可证书,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电子认证服务。吊销电子认证许可证书的,应当予以公告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伪造、冒用、盗用他人的电子签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依照本法负责电子认证服务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电子签名人,是指持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并以本人身份或者以其所代表的人的名义实施电子签名的人;  (二)电子签名依赖方,是指基于对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的信赖从事有关活动的人;  (三)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是指可证实电子签名人与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有联系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电子记录;  (四)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是指在电子签名过程中使用的,将电子签名与电子签名人可靠地联系起来的字符、编码等数据;  (五)电子签名验证数据,是指用于验证电子签名的数据,包括代码、口令、算法或者公钥等。  第三十五条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规定的部门可以依据本法制定政务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具体办法。  第三十六条本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你知道日本留学印章吗?
2017-07-27

  什么?去日本留学还需要印章?国内明明不需要的呀,其他国家好像也不用吧?印章有什么用?怎么刻制?有什么要求?——第一次听说日本留学印章的你,是不是有特别多的疑惑?不要着急,下面就跟着小编来揭开日本留学印章的真面目吧!     日本社会中,印章的使用较为普遍,不管是官方办公场所、单位还是个人,都需要有自己的印章,所以要想留学日本,印章也是避不开的环节。但是不用把印章想的过于复杂和严肃,它只是在日本独特文化中产生的一件生活必需品而已。  在日本,印章分为认印、实印、银行印三种。其中,认印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用于签收邮件、学校考勤、工资等,只需刻印姓氏。实印用于签工作合同、购买房产、车辆、买手机卡等,银行印用于银行大额取款,此二者都需要刻印完整姓名。  那么,刻印章要用什么字体呢?这个并没有官方规定,繁楷体、繁隶书、行楷书、魏碑体都是不错的选择,但是要避免草书和篆书。  至于印章的尺寸大小,需要分男女哦!认印:男生12mm、女生10.5mm;实印:男生15mm及以上、女生13.5mm及以上;银行印:男生13.5/15mm、女生12/13.5mm。  日本印章的价格一般是1200~14000日元,所以觉得偏贵的话,不妨自己在国内刻好再带过去。自己刻印的话,注意材质不是胶体就行了,木、石、硬塑、牛角、象牙都可以。    需特别提醒的是,方印是官方办公场所或单位使用,个人是不需要的哦。对于要去日本留学的同学来讲,刻印两个印章就可以了,一个是刻姓【认印】,字体用繁楷体,大约12mm~15mm的圆形;另一个刻姓名【实印】,也是繁楷体、12mm~15mm的圆形。小伙伴们,读完这篇小短文,你对赴日留学印章有所了解了吗?是不是安心了许多呢?在留学的路上,我们陪伴着你哦~

电子印章介绍
2017-07-27

电子印章的定义  电子印章技术以先进的数字技术模拟传统实物印章,其管理、使用方式符合实物印章的习惯和体验,其加盖的电子文件具有与实物印章加盖的纸张文件相同的外观、相同的有效性和相似的使用方式。电子印章的由来  电子印章早在中国的《电子签名法》颁布与实施之前就出现了,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传统办公模式逐渐向信息化办公模式转变,纸质文书的流转形式也随之向电子文书的流转形式转变;为能够在确保电子文书有效性的同时,也使得电子文书能与传统纸质文书具有相同的公信视觉效果,从而提出了电子印章的概念。  在中国于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电子签名法》之前,电子印章一直没能得到广泛的承认和应用,所以,国内较早从事电子印章研究的公司并不多;在《电子签名法》颁布实施后,才使得电子印章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与应用有了较快的发展。电子印章的特点  电子签名是电子形式的数据,是与数据电文(电子文件、电子信息)相联系的用于识别签名人的身份和表明签名人认可该数据电文内容的数据。  电子签名是基于国际PKI标准的网上身份认证系统,数字证书相当于网上的身份证,它以数字签名的方式通过第三方权威认证有效地进行网上身份认证,帮助各个主体识别对方身份和表明自身的身份,具有真实性和防抵赖功能。与物理身份证不同的是,数字证书还具有安全、保密、防篡改的特性,可对企业网上传输的信息进行有效保护和安全的传递。电子印章与物理印章的相关关系  比较  1.共同点:  (1)具有相同的视觉效果;  (2)不允许存在两个(或以上)有效的电子印章实体,即不允许有备份;  (3)使用管理手续相同;  (4)在满足有关法律的前提下,电子印章的使用具有和传统印章相同的法律效力。  2.差别:  (1)传统的印章有相关的管理法规,而电子印章的相关管理法规尚未出台;  (2)所基于的防伪技术不同,电子印章所基于的数字签名技术,真正实现了难以假冒,安全性更高;  (3)电子印章通常只用于电子文书;  (4)通过普通打印机将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打印在纸介质上时,其法律效力相当于原件的复印件;  (5)通过专控打印机将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打印在纸介质上时,其法律效力还只限于系统内部。  关系  现阶段电子印章是电子签名技术的一项应用,把电子签名技术变成了人们习以为常的签名盖章方式,比较符合人们传统的信用习惯与诚信体系,对电子签名的应用推广具有一定的价值。  电子印章的具体做法是将电子文书内容的数字签名通过数字水印、加密等技术,使其和电子印章图像进行有效的绑定(如利用隐藏技术将数据隐藏在电子印章的图像中等)。验证电子印章真伪的过程其实就是验证数字签名的过程。只有通过电子签名/验证技术证明与电子印章相关联的电子文书是真实的,电子印章图像才被承认是有效的,否则电子印章不可显示或只能是一个没有法律效力的图片而已。电子印章的基本特点  一、在整个使用过程中不涉及证书、CA等新概念,将电子签名技术完全隐藏在电子印章的后面,使人们光靠日常经验就能使用,无须额外学习理解这些艰深的技术和概念。  二、确保印章成为签名有效的表现形式。即只在使用电子签名技术验证某份电子文件真实有效时,才正常显示印章。这样我们不仅需要用电子签名技术对正文数据进行保护,还要对印章进行保护,避免不法分子盗用后在非法的、电子文件上显示合法的印章,从而混淆是非。  三、一个实物印章只能对应一个电子印章。一方面这样才符合人们日常的使用习惯,另一方面也让领导凭日常经验就知道总共有几个章需要管理,避免出现失控的印章满天飞的情形。  四、电子印章必须存储在可移动介质上(如U盘)。这样一个存储了电子印章的可移动介质就相当于一个实物印章,可以像保管实物印章一样保管。即使是一个对技术一窍不通的普通办公室人员,也可以像以前那样把章锁在保险柜里,见到领导审批签字后再把相应的章从柜子里拿出来使用,用完后再放回去。移动介质必需经过国家密码局的审核。  五、为了使加盖电子印章后的电子文件与纸张文件有相同的外观等特性,必须采用数字纸张技术(CEB技术、CEBX技术、PDF技术或SEP技术)。数字纸张技术是用数字技术搭建的符合传统纸张特性的技术平台,它不仅具有强大的版面描述能力,无论多么复杂的版面,只要能画在纸上就都能表现出来,更重要的是具有版面一致性、不可篡改性和不可分割性。例如Word尽管功能十分强大,但依然不能保证这一点,有时候我们发给别人一个100页的Word文档,对方收到时就变成了101页,虽然内容没变,但文字、图形等排版的位置变了.不可篡改性能保证盖章后的文件不被篡改,尽管用常规的电子签名技术也能发现篡改行为,但毕竟不如根本不允许篡改,况且签字盖章后的文件如果还能随便改其中的文字,无论如何也不符合人们通常的习惯的。不可分割性就更有用了,它能保证任何人都不能从盖章后的文件中把章与文件分离,然后再盖到别的文件上。数字纸张技术是电子印章技术的重要基础。电子印章的技术架构  电子印章除了必须基于数字签名技术外,还没有统一和标准的技术架构。现有的各种电子印章产品通常都综合使用了支持数字签名、防伪信息、数字水印和生物生理特征识别等关键技术,有些厂商还提出了“数字纸张”的概念并在电子印章的实际使用中采用了这一技术。  1、电子印章的关键技术  (1)数字证书协议:X.509(国际标准);  (2)数字签名:RSA公钥体制,算法标准公钥长度1024、2048、4096 bits;  (3)数字加/解密: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可的加密算法;  (4)数字水印:印章水印生成之后经许可的加密算法进行封装,以防盗取;  (5)数字纸张:解决电子文书在能出现的显示效果不同的问题;  (6)指纹识别和数字签名相结合。  2、数字水印技术简介  (1)数字防伪  数字水印被嵌入后,将分布到原始数据的不同空间,原始数据的某种改动会使得水印信息被破坏并能被发现。  (2)版权保护  数字水印被嵌入后,将随原始数据一直存在,不因数据的某种改动而导致水印丢失。  (3)数据完整  嵌入数字水印的原信息仍可保持数据的完整性。而隐蔽的数字水印只有通过电子印章的客户端系统才可以检测隐含的水印信息。  (4)数字水印生成与鉴别  3、数字签名技术和生物指纹识别技术  数字签名技术和生物指纹特征识别技术也是电子印章产品采取的关键技术,由于这两项技术的普及程度较高,本文不对这两项技术做详细介绍。  4、电子印章的载体  使用电子印章时,可采用多种电子信息载体。另外,根据保护电子印章所使用的安全措施不同,其安全级别也不同,实施费用也不同。当然还要考虑到电子印章便于统一管理、集中或分散使用以及在线认证的功能等因素。  1.USB-KEY  (1)用户盖章时使用USB-KEY电子印章载体(硬件),在验证pin码通过后,实现盖章操作;  (2)安全级别中等,USB-KEY和pin码有被盗用的可能性。实施费用低。  2.IC卡  (1)用户盖章时使用IC卡电子印章载体(硬件),验证pin码通过后实现盖章操作;  (2)安全级别中等,IC卡和pin码有被盗用的可能性,还必须配备专门的IC卡读卡器,使用不方便且费用较高。  3、指纹仪  (1)用户盖章时使用指纹仪数字签章器(硬件),验证指纹通过,实现盖章操作;  (2)安全级别高,杜绝了身份被盗用的可能性。并且容量大,集成128M-1G的指纹U盘功能,实施费用相对高。  4.其他  除上述常用的电子信息存储介质外,其他电子信息的存储介质也是可以使用的,如光盘、软盘等,但其安全性较低,可根据需求选用。其实,电子印章和传统印章一样,主要还是一个使用安全管理的问题。如果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光盘等电子信息存储介质也是可以使用的。电子印章的使用流程  1、电子印章的申请使用电子印章的组织(或个人)首先需要到电子印章(管理)中心(平台)申请电子印章,在履行完正常手续并确认无误、合法的情况下,为申请者制作电子印章,并将制作好的电子印章导入特定的存储介质,如USB-Key或IC卡等,并提交给申请者。  2、电子印章客户端系统电子印章产品提供商给用户提供电子印章的同时,还会提供一套电子印章客户端系统。这套系统应该安装在电子印章保管者所使用的终端电脑中。电子印章客户端系统的主要作用就是用于进行盖章、验章以及电子印章管理等功能。  3、电子印章的使用电子印章的使用和传统印章的使用方式基本相同。如上所述,首先需要有一台专用的电子印章客户端系统,该系统由电子印章管理平台(电子印章中心)提供并安装在特定的电脑终端上。接下来的步骤一般是:  (1)得到有关主管领导的批准。  (2)将存有电子印章的实体(如USBKey)插入电脑终端的USB接口。  (3)启动电子印章客户端系统。  (4)读入需要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  (5)在电子文书中需要盖电子印章的地方点击菜单上的‘盖章’功能按钮。  (6)系统提示输入印章实体的pin码。  (7)输入正确的电子印章使用pin码,则该文书就被盖上电子印章了。  4、电子印章的验证  验证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时,也需要装有电子印章客户端系统的终端电脑。当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被打开后,电子印章客户端系统会自动验证该电子文书的电子印章是否有效。如果电子文书被非授权修改过,或电子印章是被复制粘贴在当前的电子文书上的,则电子印章客户端系统能够发现并立即警告用户电子文书已被修改过或电子文书上所加盖的是无效电子印章,且使得电子印章不能正常显示,从而达到了保护电子文书的完整性以及检验电子印章和特定的电子文书必须是相关联的目的。  5、电子印章遗失  若发生电子印章遗失事件,应立即到电子印章平台(中心)进行挂失,其过程与证书作废处理方式基本相似。就“电子印章”专家的相关看法  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教授说:“《电子签名法》赋予电子印章法律效力之后,安全的电子印章将会逐步取代传统印章,从而使电子文件取代纸质文件,这就可以实现应用流程的全程信息化,可以实现真正的无纸办公。电子印章是中国的特殊需求,所以该国一些软件公司在这方面有优势,书生公司是其中的一家。中国软件公司在电子印章方面做得比外国公司好,从一个侧面说明,只要立足于自主创新,中国软件公司是有前途的,是能和外国软件公司竞争的。电子政务建设必须保障信息安全,这就应当采购该国软件和服务。海淀工商局采用该国的电子印章软件是正确的,其他的电子政务建设也都应当这样做。”  原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政务专员、中国信息化推进联盟专家委员会副主席陈拂晓先生:“理论上讲,《电子签名法》为电子印章的广泛使用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了电子印章的广泛应用。但是,电子印章却不像手迹、印鉴那样简单方便和好用,它必须能够真正解决文件的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这两大问题。这就需要技术来保证。就来讲,电子印章并未实现广泛应用。一是许多技术问题尚未解决,如多重电子签名问题,限制了使用范围;二是公众广为使用的编辑器,如微软的Word等,无法保证电子签名后的文本格式不变。所以,从实践中看,电子印章实现广泛应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知道曾经有专家对几个可视签章软件在Windows XP Professional、MS Word2000/2003、MS Excel 2000/2003环境下的安全性进行测试,测试结果是它们对文档的保护存在漏洞,如在文件内容的格式更改后,签名和签章却仍然有效。  中国对于电子印章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不同公司所提供的电子印章的标准和品质、性能尚存在差异。理想的情况是,这种加盖了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件应该像纸质文件一样具有完整性,即不可篡改;不可抵赖性,即通过第三方验证可以完全证明文档的主人;同时,可在同一份文档上多重电子签章并各自保证签章所包括的文档部分的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还要保证版面的一致性。这样就会比在Office文档上盖章要更加安全和可信。可喜的是,中国科技工作者研发的将电子印章与数字纸张技术结合的成果已经基本做到了这一点。”

中国印章的四大名石
2017-07-27

  在中国,印章石历史很是久远,从古至今,印章石一直为文人术心灵和思绪的寓体,陆游有诗云“花如解语嫌多事,石不能言最可有”,印石以其特有的色、纹、韵、刚、柔、形,无言地传文达意,以无声现有声。一、【寿山石】  寿山石,在中国一并与巴林石、青田石和鸡血石被成为中国“四大名石”,在1999年中国的“国石”参评活动中,寿山石和芙蓉石更是被分别评为“石王”和“石后”,在很多艺术家的眼中寿山石就是中国的“国石”。  寿山石产于水碧山青、风景秀丽的福建省福州市寿山乡,因为此地是天造地设的精灵福地,前人便唤作“寿山”,那传说中女娲补天的遗石----寿山石便富藏在山中。  寿山石质地纯净者,色泽为润白。若微含其他成份者则呈五彩。质地好的寿山石表面一般呈现珍珠、凝脂和玻璃光泽,绝大多数都有滑腻感。  寿山石分田坑、水坑、山坑三大类共60多种。  田坑石简称“田石”,产于寿山溪旁水田古砂层中,外形殊异,靠深挖田土收集而来,最为稀罕。  水坑石产于坑头占山麓,位于寿山乡东南3里处,因矿脉很陡,易生成晶冻类珍品。多透明状,光泽好,质细腻。  山坑石矿布10多平方公里,产品极多,质地差异较大,变化也复杂。  寿山石中最名贵者为田黄,昂贵之原因大概有三:一是传说明太祖朱元璋和清乾隆均曾好田黄,因而使其身价倍增,加之黄色一向为王者专用,而田黄又特别晶亮,所以田黄昂贵。二是意境好,所谓“福寿田”也一向为王者所追求,田黄取福寿双全之意,更显珍贵。三主要是田黄产于寿山溪旁水田古砂层中,外形特殊,独石分散,无脉可寻,十分稀有。二、【青田石】  青田石产于浙江省青田县。色彩丰富,花纹奇特。以“叶蜡石”为主,显蜡状,油脂、玻璃光泽,无透明、微透明至半透明,质地坚密细致,是中国篆刻用石最早之石种。  青田石共分10大类108种。以“封门”为上品,微透明而淡青略带黄者称封门青。另外,晶莹如玉,照之璨如灯辉,半透明者称灯光冻。色如幽兰,明润纯净,通灵微透者称兰花青。这三“青”于田黄,鸡血石并称为三大佳石,其价值也越来越高。  由于封门青的矿脉细,且扭盘曲折,游延于严石之中,量之奇少,色之高雅,质之温润,性之“中庸”,是所有印石中最宜受刀之石,大为篆刻家所青睐。其色彩天然,绝无人工或他石能仿造,容易辨认。鸡血、田青以色浓质艳见长,象征富贵;封门青则以清新见长,象征隐逸淡泊,专家称之为“石中之君子”,十分贴切。  青田石除灯光冻、兰花青、封门青外,还有黄金耀、竹叶青、金玉冻、白果青田、红青田(美人红)、紫檀、蓝花钉、封门三彩(三色)、水藻花、煨冰纹、皮蛋冻、酱油冻等,均于实物名称相类,易辨。近出龙蛋石,系暗红杂石包裹体,内往往有圆或椭圆上品封门青独石,极为珍稀;形成类似田黄,价值亦愈益昂贵。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浙江云和的小顺石,这是近几年来新开发出的叶蜡石矿。其色彩之丰富,透明度之高,柔润受刀之特点直逼寿山、青田、昌化,大受雕刻界青睐,身价直线上升。小顺石内质外观于寿山、昌化及小部分青田相似,除似寿山色彩之艳之外且透明度大多高于寿山。三、【昌化石】  昌化石产浙江省临安昌化镇。昌化石具油脂光泽,微透明至半透明,极少数透明。品种很多,大部色泽沉着,性韧涩,明显带有团片状细白粉点。按色分有白冻(透明,或称鱼脑冻)、田黄冻、桃花冻、牛角冻、砂冻、藕粉冻(为主)等,均为优良品种。色纯无杂者稀贵,质地纤密,韧而涩刀,少含砂丁及杂质。  如果在上述昌化冻石中有“血”者则为上品“鸡血石”。所谓鸡血,实是硃砂(辰砂),即一种特殊的汞矿石,鲜红色。  鸡血石大部分是有地子的鸡血石。地子越灵透纯净越好。如桃花地鸡血红;遍体艳若桃花,鲜艳夺目。白玉地鸡血红,质地月白如素,无杂色,血色淋漓尽致。 “刘、关、张”:红、白、黑三色相间,极富特色。豆青地鸡血红,地子似碗豆青色,微透明,血色鲜艳。荸荠糕地鸡血红,其透明度相当强,血呈红斑,片片诱人眼目。牛角地鸡血红,质地乌黑纯正,血艳,呈流纹,动感很强。藕粉地鸡血红,质地若冲泡而成的西湖藕粉,呈粉白色,鸡血醒目。肉膏地鸡血红,产量较多,质地有透明不透明之分,其红色似鸡血滴入石中为佳者。  值得提醒的是,鸡血石较易仿造。仿造者手段之“高妙”足以乱真,若非行家实不易辨认。但识别的手段亦有二:不管采用何种手段,使用何种材质,用打火机火苗燃之即发出特殊气味,为假,此一种。第二种鸡血倒是真的,然是人工“嫁接”的(取鸡血石碎小石,掺以化学物合成),确切地说是在真鸡血的基础上,做了假的手脚,其漂亮的程度令人怀疑,这类的分辨只能靠眼睛去仔细辨别。鸡血的自然外观有瑰红、条红、片红、斑红、星红、霞红等,色调浓淡过渡自然。经过人工嫁接的鸡血,它的外观形态一般是不会统一的,分辨的关键也即在此(但做假的高手也不管确有使外观统一的,那是在极偶然,极有心,收集碎料、废料的前提下,统一地子,统一色调,统一血色,统一纹路,煞费苦心集中比较后使用贴片法合成,此谓以假乱真,看似大瑰面的红,实质上是由数小块拼接而成)。四、【巴林石】  巴林石属天然原石,属铝硅酸盐类,是以高岭石、叶开石为主的多种矿物质组成的黏土岩,因矿床坐落于内蒙古巴林右旗草原而得名。并与福建省的寿山石、浙江省的青田石和昌化石齐名公称中国四大名石。  巴林石的分类没有寿山石那样复杂,按照质地分类,巴林石大体上可分为鸡血石、福黄石、冻石、彩石,其他一些叫法则多从寿山石石种称谓而来。  巴林鸡血石,是巴林石中的极品。其石质地温润坚实,石上鸡血艳如彩霞、光彩耀人。以大小和色韵而论,堪称中国“鸡血石之王”。  巴林福黄石,其石质地柔和莹润,坚而不脆,色泽纯黄无暇,集细、洁、润、腻、温、凝六味于一身。  巴林彩石,其彩色图案以天然纹理见长,色彩艳丽多姿,惟妙惟肖。巴林彩石上绚丽的色彩,流畅的线条,形式栩栩如生的水草松枝等天然画面,鬼斧神工地表现了大自然的奥妙。国内唯巴林盛产彩石,实属独一无二。   巴林冻石,石质细润,晶莹透亮,质地细洁,颜色妩媚,似婴儿之肌肤,娇嫩无比,其彩霞冻石更为珍贵,洁白透明,肌体中所渗之云霞状红色纹理变化无穷,犹如一幅旭日喷薄,红霞漫天的水彩画,绝非他石之匹敌。